想象两个人,A和B,
都读过内维尔,都读过墨菲,
都做过课程、听过播客、
参加过工作坊,
都在理智上同样理解假设法则。
A在过去一年里每天进行注意力
训练——冥想、单点聚焦练习、
感官培养练习。他们的意志
受过训练,其注意力服从他们。
B在过去一年里消费了大量关于
显化的内容,
但从未刻意训练过注意力。
他们的意志只是遗传和习惯给予的。
两人都尝试同样的显化工作。
同样的场景,同样的期望状态,
同样的SATS技术。
人A在选定状态中停留15分钟
而不滑脱。它是真实而生动的。
状态作为被记住的经验着陆在
神经系统中。显化在几周内
开始桥接到外在现实。
人B在选定状态中停留40秒后
注意力就飘向了手机、呼吸、
胃、待办事项清单。
他们重新开始,再次漂移,
重新开始。15分钟后,
他们实际处于那个状态的时间
可能只有2分钟。显化因缺乏
锚定它所需的持续注意力而挨饿。
框架是相同的。技术是相同的。
意志是不同的,
而意志则就是一切。

